就业驿站 | 招聘启事!

一、人民调解志愿工作者的工作职责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有关规定,认真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在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和调查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通过说服、教育、规劝、疏导等方式方法,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完成调解案卷制作和系统录入工作。
(二)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注重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三)认真完成调委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人民调解志愿工作者招聘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心调解工作的公民,年龄为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且不超过65周岁。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经验。有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调解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四)熟悉办公软件操作,具有一定文字功底。
(五)需专职从事人民调解志愿工作。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宜从事相关工作的情形。
三、工作地点
九龙坡区九龙园区火炬大道15号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
四、工作待遇
(一)从事人民调解志愿工作发放误工补贴,具体包含基础补贴和化解纠纷补贴。办公地点提供免费的早、午餐。
(二)人民调解志愿工作者与重大矛盾调解委员会及指导单位不属于劳动关系,无相应的社会保险。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26日,每天9:30—17:00。
(二)报名地点: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九龙坡区九龙园区火炬大道15号九龙坡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二楼)
(三)报名时请带上身份证,并提交工作简历、学历相关证书复印件。报名资料不退回,符合条件的再通知面谈,面谈后决定聘任的,再提交一年以内二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复印件。
联系人:王焱
电话:68199469
九龙坡区重大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驻
法院调解工作室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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