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带驾驶证和头盔 骑着报废摩托逆行

发布时间:2018-02-08 11:24:42


来自实况新闻—重庆时报的消息:重庆男子付某为了上下班代步而购买了一辆二手摩托车,谁知该车自13年起就未年审过,早已属于报废车辆。并且由于付某未佩戴安全头盔还在道路上逆行,最终被依法扣留机动车并处以相应罚款的处罚。

2月6日下午17时10分许,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复盛五宝公巡大队民警在复盛镇盛锦路巡逻时,发现一名驾驶员未戴头盔驾驶着二轮轻型摩托车逆向行驶,民警立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当民警要求驾驶员付某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付某称自己驾驶证放在了家中,出来上班未随身携带,但民警通过身份核实发现付某并未取得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同时民警对车牌查询时发现,该车2013年之后就一直未参加年审,属于报废车辆。

付某称这台摩托车是他买的二手车,用作上下班代步使用,并且他认为摩托车谁都会骑所以不需要驾照。民警告知付某,该车在2013年5月2日之后就再未年审,属于报废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处以相应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处以相应罚款,《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25条1款1项“无证驾驶”处以相应罚款、《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5条1款第6项“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处以相应罚款,并依法扣留机动车,付某将于15日内至江北交巡警支队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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