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女友买房只写女方名字 分手后尴尬了

发布时间:2018-01-18 10:19:34



2016年5月份,渝北的何先生与恋爱了一年多的女友准备结婚,在渝北购买了一套新房,可最近,等到新房装修好了,两人因为感情不和分手了。如今,这房子到底归谁所有,双方起了争执。

何先生说,当初和前女友一起,以按揭的方式购买了这套价值70多万的新房,原本想在房产证上写上两个人的名字,可是,由于自己的银行征信逾期,无法办理银行借款手续,最终,在购房合同上只写了女方的名字。

何先生说,当初与前女友的感情稳定,想着马上就会结婚,没有多想,房产证上只写了女方的名字。何先生说,当时自己从母亲的银行卡里支付了首付款17万多元,并且随后支付装修的全部费用。


原想等到房子装修好了,就可以高高兴兴住进新家。可是,就在房子装修完成后没多久,两人因为感情不和分手了。

何先生认为,虽然房产证上只有女方的名字,当初买房自己支付了大部分费用,应该拥有房屋的所有权。

为了进一步了解事情的情况,记者与何先生的前女友肖女士取得了联系,肖女士表示,这套房子与何先生没有任何关系,目前准备把房子卖了,对于此事不愿多说。


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根据何先生提供的证据,记者咨询了专业律师,国浩(重庆)律师事务所蔡红志律师认为,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房屋注册登记的是谁,房屋就属于谁,何先生想要得到拿到登记为他人的房屋的产权,需要出具书面的协议,证明当初买房只是借用女方的名字,来确认房屋的真实所有权。

目前,何先生已经收集了相关证据,准备就此事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这套房屋究竟归谁所有,产权该如何划分,仍然需要等待法院的裁决。(来源:第1眼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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