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挪车50米 男子被判醉驾觉得冤

发布时间:2017-12-19 10:02:52



12月17日19时15分许,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复盛五宝公巡大队民警正在盛锦路设卡进行检查,一辆牌照苏E的黑色的轿车被例行拦下后要求驾驶员打开车窗,一股酒气顿时扑鼻而来,民警随即将驾驶员王某带到车上接受检查。

经过酒精呼气测试,王某的酒精呼气结果为8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但是王某却坚称自己不属于醉驾,因为自己很懂法,所以并不会知法犯法:“我就是给朋友挪一下车,距离加起来都没有50米,你们警车就在前面我也没逃跑,怎么能算是开了车呢,何况今天我生日只喝了一杯酒而已,就体谅一下嘛。”

民警告诉王某,他虽然没有主观上想要醉驾,但在客观上做出了醉驾行为,因为只要将车驶离原位,就可以认定有了驾驶行为,所以王某的行为已经涉嫌醉驾。民警随后带王某至鱼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抽血检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依法暂扣王某的驾驶证,目前王某已前往江北交巡警支队接受进一步处理。(来源:视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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