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往群众都看不下去了!重庆一三轮车底挂煤气罐招摇过市

发布时间:2017-04-11 11:14:11

近日,重庆南岸区交巡警支队茶园大队民警在玉马路巡逻时,发现前方一辆电动三轮车的车尾底部横挂着一瓶煤气罐,瓶罐边缘险些挨着路面,十分危险,民警遂将车拦停。

民警仔细检查了车辆情况,发现车底焊着一个圆筒形的铁架,上门横放着一瓶煤气罐,罐体边缘距离地面不到10厘米,车底还安装有门阀,用气管将煤气罐连接起来。将当打开货厢盖,让民警大吃一惊的是,里面除了堆满了炊具凳子等杂物外,还放着另一瓶煤气罐。经了解,该车驾驶员秦某是一名厨师,平时将车作为餐车使用,为了尽可能多的装载货物,秦某就想出一个“妙招”,将多出的一个煤气罐挂在车底。

民警要求秦某当场将存有安全隐患的煤气罐卸下,并告诉秦某,煤气罐属于危险品,电动三轮车不得随意运输。更何况将煤气罐拖在车身尾部下面,一旦有车追尾撞爆煤气罐或者行驶途中摩擦产生的火花引燃煤气罐,后果将不堪想象。过往的群众也纷纷指责驾驶员的做法太危险,称他简直是拉了个 “炸药包”开车,发生事故后不但会对自己造成伤害,还有可能伤及其他无辜群众。

由于秦某驾驶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元。秦某表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绝对不再犯类似错误。


官方微博

影像重庆

Image Chongqing

播动山城

Sowing dynamic mountain

关于我们

©2019 重庆时间

重庆掌闻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渝ICP备14009364号-6

渝ICP备14009364号-7

渝ICP备14009364号-8

渝公网安备 50010702501069号

渝公网安备 50010702501118号

渝公网安备 50010702502297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

(渝)字第00477号

12377

合作平台
腾讯新闻 京东 搜狐视频 腾讯视频 支付宝 网易 B站 快传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