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小学生报警称被打 “凶手”原来是父亲

发布时间:2017-03-21 10:41:24


来自渝北区公安分局消息:3月14日下午,渝北区法院接待了一名特殊的当事人,当事人向法院的工作人员哭诉了自己的“悲惨”遭遇:被父亲打了,让法院的工作人员哭笑不得,只好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当事人姓张,今年12岁,是一名小学生,他坚称父亲不该打他。带着疑惑,民警跟小孩找到其家人,进一步了解情况。小孩父亲张先生见儿子把警察就带起来了,不由得火冒三丈,冲着儿子就是一阵数落。儿子也不甘示弱,把父亲对自己的关心不够发泄了一通,对父亲将自己脸部打伤的行为更是不满。

在父子俩的嘴仗中透露出,儿子之前品学兼优,一直是老师眼中的三好学生,与同学相处十分和睦,在同学眼中一向勤奋好学的代名词。但是近来,老师眼中的好孩子,同学身边的好同学张某,因开始沉迷于电脑和手机,学习成绩急转直下。

如今,张某每天回到家中也不再是第一时间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经常耍到晚上11点多做作业。父亲也没有完全尽到父亲的责任,忙于打理生意,虽然在财和物上给予了充分的保障,但与儿子相处的时间很少,在心理上对儿子关心不够,父子俩缺乏应有的沟通。

通过民警的协调和教育,父子俩都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父亲表示减少一些应酬,多与儿子交朋友,切实改正粗鲁的教育方式。儿子也理解父亲的良苦用心,表示一定要努力学习,当一名好学生和懂事的孩子。

渝北警方告诫市民:爱玩是孩子的天性,对子女特别是叛逆期子女的教育,父母应有科学的方法。虽然有“黄金棍下出好人”的传统说法,不过在法制社会的熏陶下、互联网的影响下,小朋友的维权意识在逐渐增强,意识到自己不仅仅是父母的子女,也是国家法律受保护的个体。道德上小朋友听从父母的话是天经地义的事,法律上小朋友也是受法律保护的群体,各位广大家长朋友在教导子女的事情上一定要考虑到道德的合理性和法律的合法性,切记不可超出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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