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将货车非法改成“加油车” 最高或罚10万

发布时间:2017-03-08 20:10:19

 

男子将货车非法改成“加油车” 最高或罚10万

 

来自重庆交通行政执法直属支队的消息,加油枪、油量计价器、油罐,这些本应出现在加油站的物品,却被夏某安装在了自己的厢式货车内。为了赚取非法利益,夏某将普通货车非法改装成了“加油车”,这一危险行为幸好被执法部门及时查获,拆除了这枚移动的“不定时炸弹”。

3月7日上午10点半左右,市交通执法直属支队大渡口大队在大渡口区刘伏路区域,与辖区安监局、区交巡警支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在检查一辆牌照为渝A971**的长安牌厢式货车时,执法人员感觉驾驶员夏某神色比较慌张,同时闻到了从车内散发出的一股浓重的汽油味,执法人员随即要求其打开车厢进行检查。驾驶员夏某一直支支吾吾,在执法人员敦促下,他只好打开了车厢。

车厢内的情景让执法人员惊呆,里面竟有一个占据了大半个车厢容积的密封大铁箱,里面装满了汽油,大铁箱旁边还配有加油枪和油量计价器。更让人担心的是:油量计价器连接的电线直接裸露在外,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 “把普通货车非法改装成加油车的话,很容易发生爆炸,这辆车行驶在路上就是一枚说不定什么时候爆炸的炸弹,如果发生意外的话,后果不堪设想,这个司机的胆子真是太大了,对自己、对他人的生命安全都不负责。”执法人员说。

执法人员在调查中发现,该车仅具备普通货运经营资质,不能从事危险品运输,该车驾驶员夏某不具备从事危险品运输的资质,同时该车还存在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据驾驶员夏某交代,他非法将普通货运车辆改装运输汽油,是为了低价将汽油进行出售并从中牟利。随即,交通执法人员向驾驶员夏某出具了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依法对车辆进行了暂扣。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夏某最高将面临10万元的处罚。另外,因涉嫌对车辆非法改装及未经批准运载危险物品的违法行为,夏某还将受到公安部门的调查处理。

交通执法直属支队提醒广大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特别是从事危险品货物运输,一定要取得相关合法资质,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运输过程中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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