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拖欠两月房租 要求房东从押金里扣
发布时间:2018-06-28 15:19:00最近,市民张女士在重庆南坪出租了一个门面,因租金问题和租客产生了分歧,租客拖欠了两个月的租金,现在却执意要搬走,无奈之下,张女士向民警求助,希望民警协商此事。

张女士告诉民警,租客反倒怪罪自己没有催交门面租金,所以才一直拖欠租金。

张女士向民警解释,门面是800元一个月,现在拖欠了两个月,应该交1600元的租金,当时租门面的时候就说好了,合同里有也说明,门面租满2年退押金,如果违约,2000元的押金不退。

民警对此进行协商,并咨询了律师,租客这样的行为确实有所不妥,房东并没有义务催交租金,而是租客应当履行合同,主动支付租金。
租客租期未满两年,确实存在违约的情况,介于租客门面没生意,身体各种不适,经济比较紧张,民警与张女士单独沟通,希望能降低租金费用,同时张女士做出了让步,决定减少400元,租客只需付1200元的租金就行。
谁料租客对此表示不满,强烈要求张女士退还自己的押金,张女士表示坚决不退,由于双方意见不一致,只好走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