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人帮忙复制通讯录 巴南一女子银行卡里5.2万元不翼而飞

发布时间:2017-04-17 12:28:14


(资料图)
 

现在很多人的手机都绑定了银行卡,如果不注意保护好手机,很有可能造成资金损失。这不,重庆巴南界石一女子,接受了别人一部旧手机,并请对方帮忙复制通讯录、下载手机软件,结果导致自己银行卡里5.2万元不翼而飞。近日,记者从巴南区检察院获悉,嫌疑人因信用卡诈骗罪被检方提起公诉。

女子胡某是重庆某装饰公司的装修师。付女士是重庆巴南界石镇的居民,因装修房屋,成了胡某的顾户。胡某在与付女士接洽装修事宜时,两人相识。期间,胡某无意之中得知,付某的手机卡,是付某办理的某银行的特制卡,通过这张手机卡,可以直接办理绑定的某银行卡的相关业务。2017年1月25日早上,胡某和付某等人一起在南坪买衣服,中午的时候,胡和付某到南坪某银行人工柜台办事。胡某站在旁边看 到付某多次输入密码。胡某当时就把密码牢记于心。

2017年1月23日前后,胡某在陪业主付女士谈装修业务时,知道付某的手机坏了,就准备将自己闲置的手机给付某使用。1月25号下午3点过,胡某和付某等从茶园坐车回界石,在车上,胡某将自己闲置的 手机给付某,付某就将自己的卡折下来,装在了胡某给的旧手机上。

胡某陪同付某到了付某在界石的租住房后,付某就把那部手机交给了胡某,让胡某帮她倒通讯录和下载软件。胡某心中窃喜不已,这正是胡某精心设计的连环套中的关键一环。
胡某想起,之前与付某聊天的过程中,胡某得知付某手机卡上贴有她某银行的芯片卡,用这个手机号就 可以直接转账。同时,胡某想起,他借朋友韩某的钱该还了,自己手里没有钱,不如操作付某的手机银行来帮助自己还钱。

于是,胡某利用帮付某倒通讯录和下载软件的空隙,悄悄操作付某的手机银行,分两次给朋友韩某转账 3万元和2.5万,共计5.2万元。
胡某归案后交代,转完钱之后,胡某给朋友韩某打电话,因为此前胡某只欠韩某3万元。胡某便谎称, 他是通过业主的卡转了5.2万工程款给韩,还了3万之后,其余的2.2万叫韩转到胡的卡上,韩某同意了 。
2016年1月26号早上,业主付女士去银行取钱时,发现卡里5.2万元现金不见了,查询后发现,5.2万元 被人在2017年1月25日分两次(18时16分3万和18时55分2.2万元)通过手机银行转账的方式转走。付 某随后赶到巴南界石派出所报案。

受害人付某称,她的手机号码是开通了某手机银行业务的,使用手机银行转账时需要输入支付密码。付 某称,自己没有泄露过支付密码,不清楚别人是否窃取过。民警经过大量调查,发现涉案手机的提供者 胡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于是传唤胡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巴南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犯罪嫌疑人胡某在第一次作为证人协助调查的时候,并未如实供述自己 的犯罪事实。后来胡某知道接受赃款的韩某的卡被公安机关冻结等情况,民警再次通知其到派出所接受 调查时,胡某才主动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才基本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但仍未完全如实供述,直至该案进入公诉阶段时,办案机关继续调查时,胡某才如实供述相关事实。胡某不具有投案的主动性,因此不认 定其自首,仅认定其如实供述。
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因涉嫌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人民币5.2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 分,应当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 ,巴南区检察院近日对胡某提起公诉。

巴南区检察院检察官温馨提醒:现在,很多手机都绑定了银行卡,开通了手机银行功能,市民平时在使 用手机时,为保护好自己的资金安全,应注意保管好手机,不要泄露手机的开机密码、手机绑定的银行 卡的支付密码、验证码等重要信息;在使用手机和操作手机银行时,要防止被别人偷看密码;不要将手 机交给不熟悉的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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