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骑车撞伤男孩 私了10天后对方找来了
发布时间:2016-12-13 03:04:14
沙区110民警正在现场调解。(警方供图)
12月10日下午2点过,重庆沙区110快处队民警吴乐、陈军接到报警称,发生了一起车祸纠纷,求助民警帮忙调解。
110民警立即来到联芳花园附近,见到了报警人李小姐。李小姐称,她在本月1日骑电瓶车在都市花园东路一个路口,不慎将一路过的16岁男孩碰到了。当时,她也下车查看男孩的伤势,男孩表示自己没什么问题。李小姐当时赔付了一百元钱,并在当晚通知男孩的母亲让她带男孩去医院检查。李小姐当时还表示,会承担医药费,但男孩母亲也没有当回事,并没去医院检查。
谁知道10号那天,男孩的父亲找到李女士,称男孩伤势有了好转,需要李小姐支付2400元的医药费。李小姐心想这事都过了10天了,你却现在找来要求支付医药费,这中间会不会又出现了什么问题。李小姐也拿不定主意,所以只好求助民警了。
民警询问男孩父亲,男孩父亲王先生称当时男孩回家只是膝盖有点青,当时也没当回事,谁知过了几天男孩说膝盖越来越疼了,才带男孩去医院检查。结果是膝盖有积液,需要输液治疗,全部算下来的费用有2400元。事故本来由李小姐造成的,本应李小姐来承担费用。
后来,经过110民警调解,最终李小姐同意支付1500元,王先生也表示同意,双方还写了调解协议书,双方都对民警表示感谢。
沙区110民警提醒市民,路面上发生交通事故,轻微的事故,双方私了的,应互相留下电话及证件,以方便以后联系。如果事故较重,无法判断事故责任的,应及时报警,由交巡警对事故进行责任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