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小“骗子”被送进派出所
发布时间:2016-12-09 07:30:11“警察快来,把这个骗子关在这里!”
2016年12月7日晚上20时,一位妇女牵着一位小女孩来到渝北区公安分局两路派出所值班室,说完这句话,扭头就走了。
正在忙碌的民警还没反应过来,妇女已消失得无影无踪,小女孩吓坏了,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值班室的女民警赶紧上前,抱着小女孩轻声安慰:“小妹妹,别哭别哭,发生什么事了,告诉阿姨。”
原来,小女孩叫小花(化名),今年8岁,家住渝北区北大街。12月7日,学校组织游玩活动,活动结束后,学校将未用完的200元活动费用退给了每位小朋友并嘱咐大家将钱交给家长。但小花却拿钱去买了两块钱的零食,并告诉妈妈学校只退了198元。经过向老师核实,小花的妈妈十分生气,看到小花始终不承认错误,妈妈就把撒谎的女儿送到了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小花始终说不清家庭地址和父母的电话号码,根据小花提供的父母名字,民警终于联系到他的父亲。很快,小花的父亲赶到了派出所,但他并不知道小花撒谎的事情。随后,民警让小花父亲联系到他的妻子李女士,李女士来到派出所仍然没有消气。
李女士告诉民警,女儿撒谎还不承认错误,让她十分生气,由于就住在派出所附近,于是李女士就把小花拉到派出所吓吓她。最后,小花当着爸爸妈妈的面,承认自己的确花了两元钱买零食,并道了歉。
民警耐心地对小花说,遇事要和爸爸妈妈讲,不要做不诚实的孩子。同时,民警也提醒小花母亲这种教育方式不妥,应该以正确的方式进行说服教育并加以引导。
渝北警方提醒:小朋友犯错并不是什么稀罕事,不诚实和诈骗具有本质的不同,不能错误混淆两者的概念,误导小朋友,小孩犯错就威胁说让警察将其抓起来,像李女士这样将说谎的孩子扔在派出所,不但起不到好的教育作用,反会给小朋友留下心理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