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门外“斗殴”致伤 法院进校园公开审理
发布时间:2018-04-20 15:01:05
来自视界网的消息:4月18日,江北区人民法院到重庆市第十八中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聚众斗殴案,为该校1000余名师生送去一堂直观生动的“法制课”。
被告人郑某某与其他携带管制刀具等在江北区某中学门口与他人对峙、互殴,郑某某持刀捅伤何某的左大腿,罗某某、杨某二人亦在斗殴过程中受伤。经鉴定何某为轻伤二级,罗某某、杨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庭审中,审判员、公诉人就该起案件对被告人进行了详细地讯问,将案发时的情形尽可能地进行了逐一还原,让学生更加直观地了解到案件全过程。案件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环节,庭审现场秩序井然,学生聚精会神倾听。
“让我体会到了法律的真实性,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庭审活动,让我们也学会了守法懂法护法,以后在社会生活中,遇到这样的问题的时候,可以寻求法律的帮助。”庭审后,重庆市第十八中学初二三班学生王紫彤表示。
“庭审进校园活动,通过对发生在未成年人身边的案件进行公开审理,以案说法,能够对青少年起到更好的宣传教育作用。”据江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朱德华介绍,早在2014年江北区法院就成立了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专门负责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刑事方面的案子。
据了解,自2017年以来,江北区法院先后开展庭审进校园等法制宣传活动20余场次,普法学生达400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