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摊贩定时定点经营

发布时间:2016-11-28 09:38:09

上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了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种类,同时规定食品摊贩将定时定点经营。

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根据授权,将《条例》中禁止的食品大类别细化为具体的品种,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通过负面清单管理,让业主和市民做到心里有数,既有利于规范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又有利于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条例》明确规定,由乡镇政府、街道办负责划定食品摊贩的经营区域、确定经营时段。划定经营区域、确定经营时段应当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划定的经营区域、确定的经营时段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

   (重庆时报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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