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歌手扛一麻袋证据状告盗歌者索赔500万
发布时间:2016-11-13 22:18:07
11月9日,成都,芦菲扛着证据前往法院。记者黄平摄
重庆商报讯在渝工作的女歌手芦菲录制的歌曲《水墨平昌》,拍成MTV时被改成《江口水乡》,演唱者也变成他人。事发后,芦菲一纸诉状将涉嫌盗歌的周某等告上四川巴中市中院,诉讼请求遭驳回。11月9日,此案在成都开庭二审,她扛着一麻袋证据索赔500万元。
在万州工作的芦菲系吉林省白山市人,她曾多次参加全国的一些青年歌手大赛并获大奖。2012年10月,一名作曲家找到她称,四川省平昌县在征集城市旅游文化代表歌曲,随后让她录制歌曲《水墨平昌》。同年12月,芦菲录制好的这首歌被送参加评选。
2013年5月10日,芦菲母女俩在北京出差时,突然在网上发现自己录制的那首歌被改歌名,原词原曲原唱原音频的格调都没有变,演唱者却成为平昌县女子周某,并以署名周某公开发表传播。
更让芦菲吃惊的是,2014年4月,平昌县曾承办过一次大型乡村旅游文化节,开幕式上,周某随着播放芦菲演唱的节奏和感觉,张嘴对口型进行了演唱。后来,这首歌被上传到全国40多家网站。
事发后,芦菲找到平昌县文化馆并签订协议,对方赔付她15万元。2014年11月8日,芦菲一纸诉状,将周某等告上巴中市中院,共索赔500万元。
今年3月,巴中市中院一审判决认为,周某当时系平昌县文化馆职工,其履行的是职务行为,本人未收取任何费用,故周某实施行为的后果,应当由平昌县文化馆承担,遂驳回芦菲的诉讼请求。
芦菲不服一审判决,立即聘请律师提起上诉。11月9日二审时,一袭黑衣的芦菲扛着包括光碟和其他纸质材料的一麻袋证据,与律师和母亲一道来到法院门口等候。庭审中,法庭主要围绕芦菲对录制的那首歌曲是否享有权利、周某等是否侵权、芦菲索赔500万元的依据是什么等焦点问题展开。
当天中午12时左右,法官宣布休庭,将择日宣判。